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人生中一个重大的决定。有时候夫妻双方可能因为一时冲动就提出了离婚,等冷静下来又后悔了。为了避免这种冲动离婚的情况,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但很多人就有疑问了,办理离婚是不是必须过冷静期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协议离婚需过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申请,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二、诉讼离婚无需冷静期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例如,小王和小赵因为感情不和,小王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他们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整个过程不涉及离婚冷静期。
三、协议离婚冷静期的操作要点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诉讼离婚的操作要点
1.起诉: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立案: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
4.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进行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5.判决: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离婚冷静期主要是针对协议离婚设置的,目的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而诉讼离婚则不受冷静期的限制。在选择离婚方式时,夫妻双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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