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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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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6315人看过
导读: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要具备的条件是有具体的给付内容,能证明情况紧急,是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由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不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二审之前也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一审判决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一审判决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对一审法院审理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哪些资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各一份;

(2)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主休资格的证明资料;

(3)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同书、欠据;

(4)证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

(5)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用房屋或国有土地担保的,必须提交产权证及房产登记信息卡(已抵押或被查封的房产和土地不能担保);

用现金担保,必须提交存期为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折或存单(存折或存单由本院暂为保管);

上述材料必须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

(6)担保人为第三人时,担保人本人需现场确认担保(单位除外),若第三人无法现场确认,需提交相应的公证证明;

(7)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都是一样的,不过,申请财产保全大多都是在一审的时候。另外当事人必须要注意,一审的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必须是15天之内就提出上诉的,超过15天就得执行一审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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