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劳动争议案中,原告李X委托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的姚厅律师,与被告广东省XX公司、东莞市XX公司对簿公堂。这起案件涉及关联公司用工、工资差额、赔偿金等多方面问题,而姚厅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案件的解决起到了重要作用。
姚厅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他从2015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同时,他身兼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多个职务,曾任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这些经历使他深谙司法裁判逻辑。
案件中,李X主张其工作时间应从2017年6月6日起算,因为他认为三家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且工作时间无缝对接。而两被告主张从2018年6月6日起算,但未作出合理解释。姚厅根据自己对劳动法规和司法实践的了解,为李X提供了有力的代理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李X的主张。这背后体现了他对关联公司用工规则的精准把握,作为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他对相关规则有更深入的研究,能够在案件中准确运用。
在工资差额问题上,李X称2024年9月工资除已支付的3280.25元外,被告还应支付差额4666.18元。两被告主张所有工资已结清。姚厅依据李X的工资构成及平均工资水平,结合出勤天数等证据,为李X争取合理的工资差额。法院经审理后认定,XX公司应支付李X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工资差额4652.37元。他的专业判断和证据运用能力,源于其多年承办劳动争议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
关于赔偿金问题,是案件的核心争议点。XX公司以李X存在违纪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李X否认存在相关违纪行为,认为属于违法解除。XX公司虽列出了多项违纪行为,但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姚厅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证据规则的熟悉,指出XX公司证据的不足。比如,XX公司称李X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9月17日连续缺勤,但表示没有留存证据;提交的照片不能显示李X在玩游戏;对于语言威胁等也未提交证据;关于旷工也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的考勤记录。最终,法院认定XX公司属于违法解雇李X,李X可获得违法解除赔偿金134403.75元。
此外,在XX公司责任问题上,李X主张两被告存在混同用工情形,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姚厅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该主张进行了客观分析,法院最终未采纳李X该主张。
这起案件不仅为李X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更在行业层面厘清了关联公司用工责任的界定和违法解除赔偿的认定规则。姚厅律师在案件中充分运用自己的学术沉淀和行业视野,从证据审查到法律适用,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可参考的范例,也展现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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