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遭遇了一场棘手的民间借贷纠纷。朋友HX把19万元借给了MX和JX,当时两人当场出具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明确若逾期未还,要承担HX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HX当天就通过银行转账把钱给了对方。可到了还款期限,这两人却迟迟不还钱,HX多次催要都没有结果。我陪HX咨询过一些人,有人说这官司不好打,因为对方可能会耍赖不认账,我们越听越觉得心里没底,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我们感到无助的时候,通过朋友介绍,我们找到了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的李玲律师。了解到李玲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超300件,其中处理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处理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实战经验非常丰富。而且她还是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如此多的社会职务,让我们看到了她在法律界的影响力,顿时觉得有了希望。
委托李玲律师后,她迅速展开了行动。首先,她花了两天时间,在律所里全面整理并提交了借条原件、银行转账凭证、律师费票据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借条上载明的出借人是HX,款项也是由HX本人账户直接转入被告MX账户,让借贷关系一目了然。看到她这么细致地整理证据,我心里踏实了不少。
接着,在庭审前的准备阶段,李玲律师又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实际出借人”抗辩进行了深入研究。庭审时,她向法庭重点阐述,借条系两被告亲笔签名确认,载明出借人为HX,具有直接法律效力;而被告主张实际出借人为YX,却拿不出任何书面协议、授权或指示交付证明。她的这一番精准驳斥,让被告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针对被告“已还款给YX”的主张,李玲律师也毫不含糊。她指出被告向案外人还款,既未收回案涉借条,也未取得原告出具的收条,更无证据证明原告指示向YX还款,该还款行为与本案无关,不能产生清偿本案债务的法律效力。她在法庭上逻辑清晰、有理有据的辩论,让我对这场官司充满了信心。
最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全面采纳了李玲律师的代理意见。被告MX、J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HX借款本金190000元,还要支付逾期利息,承担原告律师费,本案受理费也由被告共同负担。法院完全驳回了被告关于“实际出借人、债务已清偿”的全部抗辩,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有效,原告主体适格,被告应承担全部还款及违约责任。
这个结果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HX的19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得到了保障,还让耍赖的被告承担了应有的责任。李玲律师用她的专业和智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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