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赵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侦查机关指控其在明知对方是诈骗分子的情况下,借用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账,流水中包含涉诈资金。当事人委托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李威律师代理此案。李威律师执业以来累计代理各类刑事案件上百起,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精准论证当事人无主观明知、无非法获利且系自首初犯,紧扣证据不足关键点辩护。指出赵X无任何主观恶意和非法获利的犯罪意图,与上游无联系,关于“可能涉嫌洗钱”的陈述达不到明知程度,且主动自首、无违法犯罪记录、初犯、悔罪态度较好。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齐X等人涉及的涉网犯罪案件中,齐X利用查号、抢号程序在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为他人抢注车牌号获利,后又将程序出售给他人获利。陈X因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抓。在检察院给出三年六个月实刑量刑建议且当事人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的情况下,于法院阶段委托李威律师团队。李威律师仔细阅读卷宗并询问当事人后,发现该软件实际是模拟人工,并未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齐X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实现了从实刑到缓刑的转变。
在陈X被指控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一案和王某某破坏交通工具罪案件中,两案都因邻里纠纷引发。陈X剪断被害人车辆刹车软管,王某某也剪断被害人轿车刹车软管。两案当事人都有一定从轻情节,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等。李威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通过促成赔偿谅解、依法认定自首,结合案件起因、无危害后果及前科非累犯等情节全力辩护。陈X和王某某最终都被判处缓刑,李威律师的辩护意见均被采纳,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轻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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