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委托人是19XX年出生的湖北籍当事人A某,他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当事人家属在案件审查批捕的关键节点,委托了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的杨姗姗律师担任本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此案件由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侦办,公安提请检察院逮捕后,检察院依法开展审查批捕工作。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涉案事实认定、涉案金额定性、嫌疑人主观犯罪故意是否成立等关键问题上。因为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当事人将被羁押于看守所,后续定罪量刑的风险也会大幅上升。所以,家属委托杨姗姗律师的核心诉求是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帮助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脱离羁押状态。
杨姗姗律师多年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接受家属与当事人委托后,她第一时间预约会见了在押嫌疑人,全面核实案件涉案细节、资金往来、参与经过等案件事实。接着,她梳理全案在卷线索,围绕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查找案件事实疑点,并针对性地撰写专业法律意见。在检察院审查逮捕法定时限内,杨姗姗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书面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主观犯意、涉案参与程度、涉案金额存疑、社会危害性偏低、具备取保监管条件等多角度阐述辩护观点。同时,她还当面和办案检察官沟通案情,逐项就公安机关报送案卷中的事实瑕疵进行法理陈述,全力推动检察机关审慎审查逮捕必要性。
最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杨姗姗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依据检察机关不批捕结论,于20XX年X月X日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自20XX年X月X日起对当事人采取保证人担保模式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事人当日顺利解除看守所羁押、恢复人身自由,案件后续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诈骗案的审查批捕阶段,专业律师的介入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杨姗姗律师通过紧抓审查批捕黄金辩护期,精准提交法律意见,促成检察院不批捕,让当事人成功取保获释,规避了长期羁押风险。同时,通过专业辩护锁定不批捕结果,也为后续侦查阶段从轻处理、不起诉、缓刑辩护预留了关键利好空间。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高效落地当事人的诉求,依托会见、文书、检院沟通全流程法律服务,圆满完成了家属委托的目标。在遇到类似的诈骗案件时,当事人及其家属一定要重视“黄金37天”,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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