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6日,人民路下城小学路段,被告张XX停车时,后排乘客突然打开车门,与原告黄XX的电动自行车猛烈碰撞,黄XX瞬间倒地受伤。老人被紧急送往医院,一住就是184天,却依旧处于昏迷的植物人状态。
黄XX的家属心急如焚,不仅要面对老人严重的伤情,还要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此后,他们委托了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经验丰富的田大龙律师。田大龙律师介入后,深知时间紧迫,第一时间就指导家属收集住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同时,为了更准确地确定赔偿金额,他申请对黄XX的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鉴定。
在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对赔偿总额存在疑虑。面对这种情况,田大龙律师有着自己的坚持和策略。他依据法律和事实,详细列出了医疗费、康复费、后续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合计162万余元。田大龙律师查阅了《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侵权责任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条款,确定了索赔的法律依据。他向对方解释,每一项赔偿都是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的。
此后,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谈判中,田大龙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谈判技巧。他积极表达当事人的诉求,同时也兼顾各方利益。经过多轮反复的沟通和协商,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保障赔偿能够执行到位,他还设计了分期付款及逾期高息罚则。在这场交通事故赔偿案中,田大龙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全额赔偿,让黄XX及其家属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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