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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权纷争,律师如何凭证据链为客户筑牢权益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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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13 · 149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何湘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新疆四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2820221152027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899002215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深谙律师实务,特别擅长公司法、金融、房地产、民间借贷、融资担保等经济以及执行方面的法律服务,能熟练掌握法律、在工作中密切关注客户的需求,尽职高效的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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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诉人马某山与被上诉人某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涉车辆所有权争议,案外人杨某主张车辆归其所有。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马某山恢复执行请求。何湘艳律师凭专业能力,梳理证据链,成功维护客户财产权益。

车辆所有权纷争,律师如何凭证据链为客户筑牢权益防线?

         在这场车辆所有权纷争中,上诉人马某山与被上诉人某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期间还引发了财产保全执行异议等一系列复杂情况。案外人杨某以车辆实际所有权人的身份介入,使得这场纠纷愈发扑朔迷离。

          马某山称自己以现金支付部分,购买了包括案涉车辆在内的两辆车,已善意取得车辆所有权。然而杨某却另有说法,他坚称自己于2020年就全额出资购买了该车,并挂靠在某公司名下运营,双方签订了相关合同,明确车辆所有权归自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机动车登记并非所有权登记,杨某提供的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能够证实其为案涉车辆的实际出资人及所有权人,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马某山主张的善意取得不成立,其权利属于债权请求权,故而一审判决驳回马某山的诉讼请求。 

           二审中,何湘艳律师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素养。面对对方主张“善意取得”的压力,她精准梳理了杨某购车、挂靠、支付租金的完整资金流水与合同链条,构建起严密的证据体系,有力地证明了杨某的实际所有权人身份。同时,何律师敏锐地指出对方以大额现金交易违背常理的漏洞,并准确界定对方权利性质仅为债权请求权。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与出色的庭审表现,何律师成功说服法院采纳物权优于债权的裁判逻辑。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何湘艳律师为客户赢得了胜诉,有效维护了客户的合法财产权益。

         在这场复杂的法律纷争中,何湘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筑牢了权益防线,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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