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谁都不想生病,但有时候身体状况不佳,不得不进入医疗期调养。当医疗期结束,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选择终止与员工的合同。这时候,员工就会关心能得到多少赔偿。毕竟,失去工作的同时,能有合理的赔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压力。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医疗期结束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经济补偿的基本计算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医疗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小李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单位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17500元。
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
除了上述经济补偿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终止合同,还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一个月工资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例如,小张医疗期结束后,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他就终止了合同。小张上一个月工资是6000元,那么单位除了要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得额外支付他6000元。
三、医疗补助费的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假设小王患了重病,他的月工资是4000元,那么单位至少要支付给他4000×6=24000元的医疗补助费,由于是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24000×50%=12000元,总共至少要支付36000元。
四、维权途径及所需材料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不符合标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证明等材料。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要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小赵觉得单位给他的赔偿太少,他先和单位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于是他带着自己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病历等材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他还可以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
医疗期结束终止合同赔偿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状况,比如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协议,或者劳动者对赔偿的计算方式仍有疑问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让劳动者陷入新的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帮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你在面对这些问题时不再迷茫。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