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没判成 卜XX第一次去宁县法院起诉离婚是2023年初。她和豆某某的婚姻早在2019年就垮了,豆某某酗酒、赌钱,两人早各过各的。但法院那次判了不准离,理由是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卜XX从法院出来在台阶上坐了很久。之后日子没有变化——她继续租房子住,自己交水电费,自己管自己。豆某某也没来找过她,一年没见面。
收集一年的证据 2024年卜XX委托金银兰再次起诉。金银兰问了一句:判决生效后这一年,你们见过面吗?卜XX说没有,一次都没有。金银兰花了两周收集材料——租房合同上的起租日期、水电费的缴费户名和明细、邻居手写的书面证言、社区登记的居住信息。这些材料拼成了一条完整的时间线:从第一次判决生效到第二次起诉,卜XX和豆某某没有共同生活过一天。民法典第1079条写得清楚:第一次判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再次起诉应当准予离婚。
金银兰在法庭上把证据递上去后说了一句话——这一年的生活状态,都在这里了。判决来了 法院准予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各自承担。卜XX拿到判决书那天给金银兰发了条消息:这次不用再等一年了。金银兰回了一个字:好。这个案子让金银兰对家事纠纷有了更深的理解——法律给了第二次机会,但律师得帮当事人把证据准备好,不然机会还是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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