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陈先生与李X签订《抵债协议》,约定以房抵债并转移过户请求权。然而,某房地产公司拒绝协助过户,一审法院以突破合同相对性、规避税收、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为由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接手此案的是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曲珊律师,她不仅在执行、建工、公司纠纷领域经验丰富,还持有税务师资格证书,2023年被评为“优秀委员”,其论文也获得过研讨会征文三等奖。
曲珊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深入分析案件。当其他律师还在纠结合同相对性时,她利用税务师的资质,从债权转让和税收的角度找到了突破口。她明确指出《抵债协议》转让的是过户请求权而非房屋所有权,符合债权转让法律规定。同时,她反驳了“规避税收”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主张,强调债权转让不涉及额外的税收,且李X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债权。
在另一起牛先生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中,某房屋被法院查封,案外人牛先生称曾为被执行人担保,以房抵债但未过户。曲珊律师多方查证,发现房屋实际由被执行人居住,且以房抵债不符合常理,案外人提交的证据也存在矛盾。她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成功驳回了案外人的异议请求。
曲珊律师认为,在处理这类复杂案件时,要攻坚克难、永不放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细致分析证据和法律关系,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面对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合理判断主次与顺序,运用跨领域能力精准施策,是处理交叉案件的关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