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孙某因邻里纠纷涉嫌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初始量刑建议为两年半,附带民事赔偿原告诉请近30万元。孙某家属委托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吴玉庆律师(执业证号:12102202410789725)。
吴玉庆律师接手案件后,多次会见孙某了解案发及讯问情况,同时仔细查阅全部卷宗。在审查卷宗和同步录音录像时,他进行双向细致比对,发现了关键细节。侦查机关制作的多份讯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存在多处内容不一致,笔录里部分供述内容和录像中孙某实际陈述偏差明显,未能真实反映讯问过程。而且,侦查机关在讯问时存在疲劳审讯,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讯问程序的规定。
基于这些发现,吴律师依法向法院提出质证意见,指出相关供述证据因程序违法,不具备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一举措成功打掉了控方关键证据,对案件的定罪量刑产生了重大影响,为后续罪轻辩护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打掉关键证据的基础上,吴律师围绕案件起因、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开展罪轻辩护。他指出,本案由邻里漏水纠纷引发,是偶发冲突,并非孙某蓄意伤害。案发时,被害人凌晨四点多主动敲门协商,方式和时间不当,还阻挡孙某出门、抓伤其面部,对矛盾激化有明显过错。孙某的行为是双方争执中的突发肢体接触,主观恶性小。同时,案件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与有预谋的故意伤害犯罪不同。
在附带民事赔偿方面,针对原告高额赔偿诉请,吴律师精准核算赔偿金额,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剔除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赔偿请求,如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金等。他还向法院主张被害人的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应减轻孙某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吴律师的多项意见。刑事部分,孙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相较于初始的两年六个月量刑大幅降低;附带民事部分,判决孙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258.33元,与原告诉请的287820.11元相比大幅缩减。
吴玉庆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尤其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以及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经验丰富。他经手多起同类细节关键案,始终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凭借专业的辩护策略与不懈的维权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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