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病逝后,家属向养老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余万元,而法院最终仅判赔1400元。接手此案的吴磊律师,执业3年,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
在这起案件中,老人因脑梗、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严重基础疾病入住养老院。期间护理员为其治疗褥疮使用烤灯照射时,老人不慎翻身导致局部二度烫伤,养老院及时送医并承担全部医疗费。出院20天后,老人因突发脑梗死不幸离世。家属认为烫伤与护理不当是导致老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将养老院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70%主要责任。
最初,家属仅以老人烫伤和死亡的事实作为索赔依据,却缺失护理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的关键证据。吴磊律师全面梳理了病历、死亡证明、护理记录、通话记录、视频资料等全部证据。庭审中,对方认为养老院护理不当导致老人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吴磊律师提出核心抗辩意见:一是老人死亡医学证明明确记载死亡原因为脑梗死,与烫伤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二是老人烫伤后治疗恢复良好,与病情恶化无关联;三是养老院发现老人昏迷后第一时间通知家属、拨打120,已尽到合理救助与安全保障义务;四是原告申请司法鉴定,两家专业鉴定机构均因无法确定因果关系退回鉴定,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五是案涉养老机构具有公益属性,仅收取合理费用,已在能力范围内提供规范服务,不应被苛以过重责任。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吴磊律师的抗辩观点,明确认定原告无证据证明养老院护理行为与老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两次司法鉴定均无法得出结论,应由原告承担不利后果。最终判决驳回原告主张的40余万元全部死亡赔偿请求,仅支持烫伤期间护理费1400元,案件诉讼费用几乎全部由原告承担。
吴磊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然后紧扣因果关系和举证责任分配,严谨论证己方观点,对对方观点进行有力驳斥,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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