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日常生活里那可是太常见了,不管是买房子、租店面,还是做个小生意,都离不开合同。不过有时候签合同的时候没注意,或者被人忽悠了,就可能导致签的合同不太公平。那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能不能把合同撤销掉呢?这就涉及到民法典中合同可撤销的情况了。下面咱就来好好唠唠,到底哪些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一、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指的是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比如老张去买古董花瓶,卖家说是明代的,老张就信了,花大价钱买了下来。结果后来鉴定发现这花瓶是现代仿品。老张这就是对花瓶的年代产生了重大误解,这种情况下他就有权请求撤销这个买卖合同。要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而且得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存在误解,像老张就得拿出鉴定报告等证明花瓶不是明代的。
二、受欺诈订立的合同
要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小李卖二手车,故意隐瞒车辆出过重大事故的事实,小王不知情就买了这辆车。小王发现真相后,就可以撤销这个购车合同。受欺诈方要注意收集欺诈的证据,像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并且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受胁迫订立的合同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小赵威胁小钱,要是不签这个合作合同,就对小钱的家人不利,小钱没办法只好签了。小钱在这种受胁迫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受胁迫方要尽快收集胁迫的证据,比如录音、视频等,并且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显失公平的合同
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比如老周在急需用钱的时候,把自己价值很高的房子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小孙。这种合同就显失公平,老周可以请求撤销。受损害方要证明自己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以及合同确实显失公平,然后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合同撤销之后,事情也不会就这么结束。后续可能会涉及到财产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比如合同撤销后,已经交付的财产要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得赔偿对方的损失。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复杂了,一不小心就可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能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合同撤销后续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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