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某集团分厂内,因运送棉包数量问题,职工张XX与李XX发生肢体冲突,李XX右小腿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张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以该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孟秀律师接受委托,介入了这起案件。
孟秀律师自2011年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承办案件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达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作为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的她,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广阔的视野,这在她处理张XX案件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接受委托后,孟秀律师立即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核实案件细节。凭借其深厚的实务积淀和对刑事法律的精准把握,她迅速明确了核心辩护要点。从法律规则层面来看,张X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依法可从轻处罚。这一点的判断,离不开她在刑事业务领域的长期钻研和实践。同时,作为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她对类似案件的处理规则有着更深入的理解,能准确判断案件的走向。
此外,孟秀律师还指出,本案系同事间因工作琐事引发的偶发冲突,无事先预谋,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张XX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悔罪态度明确。为了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工作。多次与被害人李XX沟通赔偿事宜,在这个过程中,她发挥了作为女律师的细腻与耐心,最终促成张XX于2021年1月先行赔付李XX40000元经济损失。在案件审理阶段,她继续协调双方,凭借其丰富的谈判技巧和对法律规则的清晰阐释,最终促成双方于2021年4月达成正式赔付协议,张XX在已支付费用外另行赔付15000元,李XX也对张XX的行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庭审过程中,孟秀律师围绕之前梳理的辩护要点发表专业辩护意见。结合张XX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等情节,恳请法院综合考量案件整体情况,对张XX适用缓刑。她的辩护不仅仅是基于本案的具体情况,更是站在刑事司法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当事人改过自新的宏观角度。她曾荣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还被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对法律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不懈维护。
最终,邹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全面采纳了孟秀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张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同时确认其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张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张XX成功获判缓刑,避免了实刑执行。
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为张XX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厘清了刑事司法中对于职场偶发冲突案件在量刑时应综合考量的规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参考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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