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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以把遗产赠与另一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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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24 · 1801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处分遗产需通过遗嘱而非“赠与”,赠与是生前财产转移行为。夫妻一方有权立遗嘱指定配偶继承个人财产,未立遗嘱时配偶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遗产赠与”表述不准确,若想让配偶取得遗产,建议订立合法有效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
夫妻一方可以把遗产赠与另一方吗

一、夫妻一方可以把遗产赠与另一方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系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处分需通过遗嘱而非“赠与”实现(赠与为生前财产转移行为)。

夫妻一方有权通过立遗嘱个人财产指定由配偶继承:依据《民法典》第1133条,自然人可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配偶属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未立遗嘱,配偶亦依法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民法典》第1127条)。

需明确:“遗产赠与”表述不准确——赠与是生前转移财产(如婚内将房产过户给配偶属赠与),而遗产处分需以遗嘱形式在死后生效。若想确保配偶取得遗产,建议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配偶为继承人。

综上,夫妻一方可通过遗嘱安排配偶继承其遗产,此为合法有效的遗产处分方式。

二、夫妻一方可独自处置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能否独自处置共同财产需区分情形:

1.日常家事范围内可独自处置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民法典》第1062条),一方可单独决定日常家庭生活所需的财产处置(如购买日用品、支付小额开支),此为“家事代理权”,行为效力及于双方。

2.重大财产处置需双方合意

涉及不动产买卖、大额投资、转让贵重动产等非日常家事的重大财产行为,须夫妻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处置的,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要件(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完成物权变动,《民法典》第311条),则行为有效,配偶不得要求第三人返还,但可向擅自处置方主张赔偿损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8条)。

例外:若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且第三人知晓该约定(《民法典》第1065条),则一方处置个人财产无需对方同意。

简言之,日常小事可自决,重大财产需共议;擅自处置重大财产的,善意第三人受保护,配偶可向过错方索赔。

三、夫妻一方可被另一方指控遗弃罪吗

夫妻一方可以指控另一方遗弃罪,但需符合法定条件。遗弃罪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一方因患病、伤残等原因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另一方有能力扶养却拒绝扶养,且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如造成被遗弃方重伤、死亡,或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等,被遗弃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对方构成遗弃罪。不过,实践中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遗弃行为及情节恶劣程度。

当探讨夫妻一方是否可以把遗产赠与另一方这个问题时,还需了解一些拓展情况。若夫妻一方有债务在身,将遗产赠与另一方可能涉及债务清偿问题,债权人有权要求用遗产先偿还债务。另外,若夫妻有未成年子女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产分配时需为他们保留必要份额。若您对夫妻遗产赠与的合法性、债务处理、份额保留等方面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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