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被告高XX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其未成年子女高XX乘车时开门,与王XX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碰撞,致王XX受伤。交警认定高XX(乘客)担主责,高XX(驾驶员)担次责,王XX无责。王XX因伤构成九级伤残,产生多项损失,遂委托夏天奇律师起诉,要求高XX、高XX及保险公司担责。
审理中,保险公司以驾驶员驾照暂扣属商业险免责情形且已尽提示说明义务为由拒赔,被告方还对责任划分等提出异议。经司法鉴定与多次庭审,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商业险免责条款有效,超出交强险部分由驾驶员高XX作为监护人及事故次要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众多。其一,未成年人高XX开车门致害,侵权责任归属问题,法院明确由其监护人担责。其二,驾驶员驾照暂扣期间驾驶,保险公司能否依商业险免责条款拒赔,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本案中法院认定商业险免责条款有效。其三,原告主张的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等问题,法院也给出了相应认定。
夏天奇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专业能力。面对商业险拒赔,律师迅速调整策略,确保交强险优先赔付,将驾驶员高XX监护人责任与事故次要责任合并,使其个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全部赔偿金额,还通过申请司法鉴定固定原告损失计算标准。最终,法院判决高XX个人赔偿,保障了原告权益。
本案启示所有交通事故受害人,即便面临不利情形,也不应放弃。交强险有强制赔付功能,专业律师能帮锁定补充责任主体,实现赔偿组合。只要拿到判决,执行便有保障。(本文案例已作隐私保护处理,内容仅作法律知识交流,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