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觉得转账时备注了“借款”,就板上钉钉是借贷关系了。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何海平律师处理过这样一起委托投资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委托一对夫妻参与保本投资项目,累计转账40万元,投资收益长期由女方账户发放。后来投资平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立案,夫妻男方出具书面欠条确认结算欠款31.8万元,约定分期还款,还明确了任意一期逾期全部债务提前到期。但出具欠条后,二人仅归还13万元,剩余16.8万元拖欠不付。
庭审时,两名被告提出多项抗辩。他们称本案涉刑事案件应中止审理,款项属于委托投资风险自担,欠条系受胁迫签署无效,且仅男方个人负债女方无需共同偿还。
何海平律师完整归集了全部转账流水、收益记录、书面欠条、双方沟通记录、婚姻登记资料等。他指出这其中存在一些关键风险点。首先,虽然投资平台涉刑,但原被告之间已经通过出具欠条完成了独立投资结算,形成了全新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二者法律主体和关系不同,刑事程序不影响民事效力,所以“涉刑应当中止审理”的抗辩不成立。其次,欠条是在公安调解背景下出具,出具后长达两年被告持续按约定分期主动还款,从未行使撤销权,早已超出撤销一年法定除斥期间,且有完整转账等记录佐证欠款真实,所以“胁迫无效”抗辩也被驳回。再者,全部投资款转女方账户,收益也由女方发放,夫妻二人共同对接投资事宜,女方知晓欠条及还款事宜且未异议,符合夫妻共同经营债务认定标准。
最终,法院认定欠条为双方合法结算协议,案涉款项属于夫妻共同经营债务,判令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剩余本金及逾期资金占用利息。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这类纠纷中,不能仅依据转账备注等单一因素来认定借贷关系,法院会综合审查投资过程、双方关系、还款情况等多方面事实。何海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精准梳理证据,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为处理此类纠纷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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