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某主营水业的有限责任公司,因被告一借款200万到期未还,多次催告无果后,决定委托在湖北宜昌执业的谭冬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认为,被告一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偿还全部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同时被告二作为连带保证人,需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被告则抗辩案涉借款系受案外人安排用于工程项目,因项目建设方未拨付工程款才未还款,且双方存在口头还款约定,主张无需承担利息、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这个案子的棘手之处在于,被告提出了诸多看似合理的抗辩理由,且双方对于借款用途和还款约定存在争议。此外,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也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认定。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当事人找到了谭冬律师之后,事情开始有了变化。
谭冬律师接手案件后,精准梳理案件事实,整理提交借条、转账凭证、律师费票据等全套关键证据。在庭审中,他依法主张借款本金、合规逾期违约金及维权费用,有效抗辩被告不合理抗辩意见。当面对被告提出的借款用途和还款约定的争议时,谭冬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法律条文的准确引用,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最终,这些动作慢慢改变了案件的走向。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借条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案涉民间借贷关系、连带保证担保关系均合法有效。被告一逾期未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法需承担还款及违约责任。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一于判决生效3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万元,并以2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支付2024年1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被告一于判决生效30日内赔付原告律师费2万元;被告二对上述两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两名被告共同负担。若义务人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了义务。
还有一个案子也差不多,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一签订施工合同,完成施工后被告一仅支付部分工程款。谭冬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原告梳理案件事实、提交相关证据,明确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核心诉求。在庭审中就合同效力、工程量核算等争议焦点充分举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一支付剩余工程折价补偿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子办完后,这些当事人对谭冬律师的工作都十分满意,他们表示,在谭冬律师的帮助下,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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