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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无效质量争议:一审证据储备如何助力二审改判支持工程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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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20 · 187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何映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091047292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825252530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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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4月25日,原告(实际施工人)与被告1(总包方)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承包某境外项目的劳务施工。2016年12月工程停工,2017年1月9日,双方签署《建筑面积统计表》后原告撤出工地。截止起诉前,被告方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原告认为被告1长期拖欠剩余工程款,于2018年3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拖欠劳务费等,并要求被告2承担连带责任。此案件处于一审诉讼阶段,整体争议围绕合同效力和工程款支持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审阶段的证据组织对后续二审的走向起着决定性作用。云南昆明何映波律师在代理一起施工合同无效质量争议案件时,通过构建有效的证据链条,为二审逆转储备了核心证据,最终使原告的工程款诉求得到支持。何映波律师深耕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在工程争议解决方面经验丰富。

2015年4月25日,原告(实际施工人)与被告1(总包方)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承包某境外项目的劳务施工。2016年12月工程停工,2017年1月9日,双方签署《建筑面积统计表》后原告撤出工地。截止起诉前,被告方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原告认为被告1长期拖欠剩余工程款,于2018年3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拖欠劳务费等,并要求被告2承担连带责任。此案件处于一审诉讼阶段,整体争议围绕合同效力和工程款支持问题。

一审的难点在于,法院认为劳务合同无效、工程未经验收、双方对工程质量存有争议,且原告未能举证证实已完工程量,倾向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使得原告面临巨大的败诉风险,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证据问题,后续的实体审理将对原告极为不利。

何映波律师代理原告后,从证据组织层面进行了应对。首先,律师提交了《建筑面积统计表》《工程任务书》《项目工程款支付对账确认款清单》等证据,目的是证明双方已于2017年1月9日共同确认了原告完成的工程量,并且被告在撤场后仍向原告支付了部分款项,以此形成有效的抗辩基础。这些证据的提交,为后续上诉保留了核心证据基础。

一审法院最终以原告未能举证证实已完工程量为由,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然而,何映波律师并未放弃,将一审中已固定的证据与被告1在另案中自认质量合格的事实相结合,为二审逆转储备了充分的上诉理由。二审法院基于一审中已固定的《建筑面积统计表》及被告1在另案中以质量合格为由主张工程款的事实,最终改判支持了原告的工程款诉求。

全案最终实体结果是原告的工程款诉求得到支持。何映波律师在程序把控上的特点是注重一审阶段的证据储备,即使面临不利判决也不轻易放弃,善于挖掘关联案件中的有利事实,将一审证据与新发现的事实相结合,为二审改判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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