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吕灵兮拿到律师执业证,正式开启律师职业生涯。刚开始,她接触了各类不同领域的案件,希望能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然而,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她逐渐发现刑事辩护领域充满挑战,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这让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过深思熟虑,她决定将精力集中深耕其中。
这次职业方向的转变,让吕灵兮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执业理念。她深知刑事辩护责任重大,所以对待每一个案件都格外严谨。她会深入分析案件的每一个细节,精准把握法律的适用,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在ZX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充分体现了吕灵兮的执业理念。ZX系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ZX在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吕灵兮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全面的阅卷工作。她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从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分析,认为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同时,她指出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对于指控的涉案金额,她认为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此外,她还梳理出ZX具有多种从宽处理情节,如初犯、偶犯,无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额退缴违法所得32.9万余元;家庭及社区具备监管条件,符合缓刑适用标准。
在审查起诉阶段,吕灵兮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去掉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在量刑建议方面,检察院签署了“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且不同意适用缓刑,也未认定从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没有放弃。她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提交了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强调ZX的行为属于从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同时,她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要求和家属退赃进程,最终取得了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事后,ZX对吕灵兮的专业和努力表示感激,他没想到律师能在如此复杂的案件中,为他争取到缓刑的结果。吕灵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700余件,300多个缓刑成功案例。她身兼四川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委员会主任等多项职务,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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