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诉Y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面临着首次起诉离婚,若无强势证据法院通常判决不准离婚的困境。李朝永律师在案件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时介入。李朝永自2019年开始执业,在婚姻家庭案件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承办过多起类似案件。面对这种首次起诉离婚的情况,李朝永的初步策略是在法庭调查环节寻找突破口。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李朝永律师针对被告的回答积极发问。其操作理由在于,通过合理的发问可以引导被告说出真实想法,挖掘出对原告有利的信息。一般来说,首次离婚诉讼在没有确凿证据时,法官很难轻易判决离婚,而通过引导被告的陈述则有可能改变法官的内心判断。经过一系列发问,被告陈述了“不离婚只是为了要原告钱”的话语。这一阶段性结果直接影响了法官的内心判断,为后续的判决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结合双方实际生活的时间长短、支付的彩礼金额等因素,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向原告返还80%的彩礼。在这起案件中,虽然已经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但李朝永律师也为可能出现的后续情况做了准备。如果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李朝永律师保留了进一步收集证据、进行辩论等权利。
李朝永律师在此案中使用的具体策略是通过在法庭调查中积极发问来影响法官的内心确信。他没有被动等待法官依据惯例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而是主动出击,精准引导,将案件的走向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展现了在婚姻家庭案件领域对庭审节奏的掌控和对关键事实的挖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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