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名购房的复杂情境中,一旦涉及退款纠纷,往往会让当事人陷入困境。就如这起案件,原告作为某住宅楼的实际出资人,早在2011年就以张X名义签订房屋预订协议,还全额缴纳了房款、预订款及产权变更办理费,共计12万元。而且,原告与张X及其他亲属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案涉房产产权归原告所有,张X也出具遗嘱予以确认。
然而,世事难料,案涉楼房未能如期建成交房,相关部门同意办理退款手续时,却因张X已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未能全部配合办理公证,导致原告无法正常办理退款。无奈之下,原告委托宋代军律师提起物权确认纠纷诉讼,希望能确认案涉购房相关款项及合同权益归自己所有,并判令各被告及第三人配合办理退款手续。
宋代军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全身心投入案件。他先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厘清张X的法定继承人群体范围,很快明确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案涉购房权益的归属以及退款手续的配合办理问题。紧接着,他指导原告收集固定核心证据,从亲属间的产权归属协议、张X所立遗嘱,到房屋预订协议、全部购房款项的缴费凭证,再到家事纠纷里常用的分家单、相关生效民事判决书及继承人声明等,一一收集齐全,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佐证了原告系实际出资人及权益所有人的事实。
案件开庭审理时,状况频出。部分被告及第三人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应诉,还有被告提出原告系虚假诉讼的抗辩。但宋代军律师毫不慌乱,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逐一提交并阐释核心证据。他详细论证原告借名购房的事实及案涉权益归其所有的法律依据,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作出针对性回应,有理有据地反驳了虚假诉讼的不实主张。他目光专注,声音沉稳,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让在场的人都感受到他的专业与自信。
在宋代军律师的专业代理与充分举证下,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原告系案涉房屋的实际购房人,购房款由其全额交纳,相关协议及遗嘱均能证实案涉购房权益归原告所有,原告诉讼请求理据充分。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原告以张X名义缴纳的东马新城住宅楼相关款项及合同权益由原告享有,判令所有被告及第三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案涉住宅楼的退款手续,案件受理费按规定由原告承担。
正是凭借在处理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中的丰富经验,以及对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的精准把握,宋代军律师才能如此出色地完成这次代理。他就像一位在法律迷宫中为当事人指引方向的智者,用专业和耐心,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些年,他承办了大量案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积淀,这也让他在面对各种复杂案件时更加从容自信。哪怕已被评为唐山市优秀青年律师,他依然在每一个案件中全力以赴,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视为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把每一个案件都尽力做成了精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