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取得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只是第一步,如何将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到位,往往更为关键。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原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构成十级伤残,但派遣公司未主动赔付。案件经历仲裁、一审,最终在二审中以调解打包赔付结案。
原告在被派遣的工作单位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确诊右肩袖损伤等伤情,医嘱全休六月。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十级伤残结论,是维权的核心基石。原告代理方围绕停工留薪期时长与工资标准、三项补助金、医疗费及护理费等,提交了全套诊疗记录和费用凭证。被告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主持调解。代理人在调解中推动打包解决思路,将各项待遇合并为一次性补偿款,同时设置了严格的违约条款:若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直接按一审判决全额申请强制执行。
江西鼎来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该案,该所设有行政法律事务部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在行政与工伤待遇交叉领域有复合型处理能力。律所拥有多名具有法院、政府部门工作背景的律师,对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执行标准较为熟悉。律所秉持“一体化”协同模式,在案件进入调解阶段能快速统合各部门意见,制定更利于当事人权益落地的方案。
最终,双方约定一次性打包补偿8.8万元,款项涵盖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待遇。该案再次表明,工伤待遇纠纷中取得法定认定与鉴定文书是基础,而在调解环节设定逾期恢复全额的违约条款,可以有效对冲对方不按时履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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