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那份二手车委托合同采购单时,原告甲以为这只是一桩平常的生意。在合作初期,被告乙的确能按约定完成购车委托事项。然而自2025年10月起,情况急转直下。原告先后多次委托被告乙采购多台二手车,并根据要求将定金、购车款、手续办理费用等共计92.5万元,转入被告乙指定的多名人员账户。之后原告却发现,被告乙仅把部分款项交付给第三人用于购车,私自截留27.5万元资金挪作他用,多项购车委托事项无法正常履行。多次催要款项无果后,原告陷入了焦虑与无助之中。
冯路凯律师的名字,原告最早是在一篇分析类似案例的法律文章中看到的。文章把复杂的法律关系剖析得清晰明了,原告反复研读后,觉得这位律师的思维方式和自己案子的关键点很契合。他没多犹豫,直接按照文章标明的工作地址找到了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前台接待后,冯路凯律师很快安排了见面。
冯路凯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一系列严谨的工作。他逐条解释合同条款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仔细梳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录音资料等,固定被告乙违约的证据链。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详细记录资金流转方向,明确款项的走向和用途。同时,计算出原告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形成完整索赔清单。
庭前,冯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全面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他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面对对方律师的突然发问,因准备充分,能够当庭指出对方主张与之前书面陈述的矛盾之处。整个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八页。
案件最终胜诉。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乙之间就案涉15台车辆达成的委托合同。综合考量被告乙已完成部分委托工作,酌定其向原告退还委托服务费1400元;因被告乙收受定金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定金罚则,判令其双倍返还定金共计20000元;扣除被告乙一方此前已返还的10000元,判令其返还剩余购车款25500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6年3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驳回原告要求其余三名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收到判决书那天,原告甲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冯路凯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冯路凯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务必明确条款,交易过程中保留好各类证据。作为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他始终相信,用专业与良知,才能守护好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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