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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一年自动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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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951人看过
导读:夫妻分居一年,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如果需要离婚的,只有通过到司法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才能合法的解决婚姻状态,具体情况应当由双方结合进行协商来认定,无法协商的可以进行诉讼解决。
夫妻分居一年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分居一年自动离婚吗?

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在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曾对是否规定该项内容,以及对分居年限的长短存在着不同意见。有的赞成这一规定,认为它反映了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情况,理当作为离婚理由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只是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的。

二、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对于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导致分居的情况下,不管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准予判决离婚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来进行离婚的,可以直接向到司法机关进行诉讼来解决,通过司法判决来进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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