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先生第一次找到孙侠律师时,满脸愁容,手里紧紧攥着几张借条和转账记录。原来,他和被告起初合伙开店,先后分两笔向被告转账49000元,另有1000元未实际交付。双方终止合作后,被告出具借条,确认借款总额50000元,还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可到期后被告仅归还20000元本金,剩余款项拒不支付,还辩称这是合伙投资而非借款。
这案子麻烦就在于,被告一口咬定款项是合伙投资,不存在借贷关系。而且双方资金往来频繁,有支付宝转账、聊天记录,还有工资款项,很容易混淆,被告也想借此抵扣本金。另外,借条上约定的日1%违约金过高,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孙侠律师接手后,立刻展开工作。他先系统地梳理了多笔支付宝转账、聊天记录、工资款项区分凭证,清晰区分出借款与工资,避免被告混淆款项抵扣本金。针对被告“款项是合伙投资、不存在借款”的核心抗辩,他结合借条结算性质、转账流水、双方沟通记录进行举证反驳。同时,主动将原借条过高的日1%违约金调整为法律允许的年利率24%,降低法院调整阻力。那几天,他办公室的灯经常亮到很晚,材料铺了一桌子。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借期利息2000元;以3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9年5月14日至判决生效的逾期违约金;承担原告律师费3000元、法院酌情认定交通费1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1元,全部由被告承担;若逾期付款,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王先生后来说,多亏了孙律师,不然这钱都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
还有个类似的案子,在公房征收共有纠纷中,孙侠律师代理承租人打官司。案涉房屋是上海公房,承租人为原告一,户内登记三人户口,但两被告早年已享受过其他房屋拆迁安置,也未长期实际居住案涉房屋,却主张均分全部动迁利益。孙侠律师完整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两被告不符“共同居住人”法定标准。最终,两套产权调换安置房全部判归原告一所有,征收剩余货币补偿款也由原告一全额取得,虽然法院考虑户籍人数因素,判令原告一向两名被告各支付15万元补偿款,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还是实现了。
孙侠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千件。他在处理各类纷杂的法律事务时,善于把握案件焦点,梳理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团队讨论找寻完善的解决方案。那份胜诉的判决书,后来被王先生小心地收了起来。这事儿就算圆满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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