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吕女士与一家手工编织厂签订合作合同,购买了该厂的机器。合作提前结束后,双方协商好编织厂退还机器款3万元,但对方却一直未履行。编织厂称是因为吕女士违约,导致出卖机器的合作方没给钱,所以只同意返还5000元。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双方对于责任认定存在争议,且缺乏明确的书面证据证明违约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合同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需承担责任,但在本案中违约事实难以确定。
马国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协助吕女士梳理案件事实,明确这实际上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然后,律师指导吕女士收集了合作合同、机器款支付凭证、双方关于退还机器款的协商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及退还机器款的约定。同时,马国律师为吕女士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编织厂及其经营者郑先生的银行账户存款3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确保后续执行有保障。在庭审中,马国律师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关于吕女士违约的说法,强调双方关于返还机器款的约定是真实有效的,被告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手工编织厂及其经营者郑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吕女士机器款3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以3万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4.5%计算)。吕女士事后表示:“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真把钱要回来了,太感谢律师了。”
结合山东菏泽单县办案经验,在这类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当事人要注意保存合同、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可以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法律适用方面,要准确理解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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