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月律师庭前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在阅卷过程中,她发现被告虽对多项赔偿提出质疑,但原告出院医嘱中明确要求服用利伐沙班及定期复查这一细节成为了破局点。她精心准备了发问提纲,针对被告的每一项质疑都设计了相应的问题,以引导法官关注关键证据。同时,对于鉴定意见,她制定了严谨的质证思路,确保鉴定结果的合法性和关联性。
祁月律师是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5年的执业经验。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轻言承诺,但每一个承诺都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经济案件占比约70%。她还是吉林市总工会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在劳动争议调解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庭审发问环节,祁月律师通过问题引导被告承认原告出院医嘱的真实性,从而证明外购药及复查费属于合理医疗支出。对于伤残赔偿金计算年限,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阐述了调整为12年的合理性。在面对被告对精神抚慰金的质疑时,她结合原告的伤残情况和实际遭受的痛苦,有力地回应了被告的观点。
最终,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X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关X各项损失合计99,481.5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62元、鉴定费2100元,共计3362元,原告负担118元,被告负担3244元。祁月律师表示,庭审准备工作至关重要,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庭审中应对自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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