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一起产品质量问题侵权案件中,某工程公司(原告B公司)与某建材公司(被告A公司)因水管供货事宜产生纠纷。A公司与B公司签署了建材供货框架,按照约定根据B公司的发货单需求向工程地提供水管,还免费提供了适用于其水管材料的辅助组装器械。然而,在供货完成后工程阶段性验收前,B公司发现工程水管处存在破损漏水情况,便认为是A公司产品质量问题,起诉要求A公司赔偿替换水管的材料费、人工费以及工程停工期间的损失。A公司面临着巨大的经济赔偿风险和商誉受损的可能,于是委托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朱歆尧律师代理此案。朱歆尧律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自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101202210561585,服务地区以上海为核心。
朱歆尧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查看了A公司的留存样品以及B公司提供的现场照片,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地发现破损部分水管连接处并没有使用A公司品牌,而是使用了不兼容的其他品牌产品。而且,B公司的结论未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仅是其内部主观判断,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水管破裂与A公司的产品质量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朱歆尧律师还是上海天驰君泰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天驰君泰公益中心秘书长,执业至今累计承办诉讼案件逾60件、重大非诉项目逾20件,在公司治理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朱歆尧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他首先对原告B公司进行了质证,指出其未经专业鉴定就声称A公司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没有事实依据。为了更好地证明己方观点,他举证现场照片,说明B公司存在将不同品牌型号的水管混同相接的事实,配给的接管设备是A公司品牌专用的,混同使用可能因规格不一致造成衔接处不严密或破损等问题,且渗漏处均为水管衔接处,施工操作不当与B公司的损害结果有更强的因果关系。同时,朱歆尧律师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拟定整体诉讼方案,起草了民事答辩状、质证意见等全套法律文书,清晰列明A公司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
庭审阶段,朱歆尧律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专业辩论。一方面明确指出,原告未对产品质量进行专业鉴定,其产品质量不良导致损害结果的结论不能作为事实依据;另一方面指出原告的施工人员未按照标准链接对应规格的水管,而是将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水管混用,与损害结果的发生有更强的因果关系,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朱歆尧律师从立案、证据交换、庭审到最终签收判决,全程跟进每一个环节,及时对接法院、反馈案件进展,全面保障了委托人的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歆尧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A公司不仅避免了经济损失,还维护了自身的商誉。A公司对朱歆尧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朱歆尧律师专业靠谱,帮他们解决了大麻烦。朱歆尧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律师的价值不止于法庭,诉前防微杜渐,诉后坚实落地”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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