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我们都知道要遵守法律规定,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但有时候,可能会有人因为不理解或者一时冲动,做出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很可能就会涉及到妨害执行职务罪。那到底什么样的行为算是构成这个罪呢?这就需要我们仔细来探讨一下了。
一、妨害执行职务罪的构成要件
要认定妨害执行职务罪,得先看它的构成要件。从主体上来说,一般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对方是正在执行职务的执法人员,还故意去阻碍。比如说,张三知道交警正在查酒驾,他却为了让朋友逃避检查,故意去阻拦交警执法,这就是故意的表现。从客体方面,它侵犯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像李四在城管执法时,对城管进行推搡、辱骂,这就是用暴力和威胁的方式阻碍执法。
二、暴力、威胁的具体认定
暴力、威胁是认定这个罪的关键要素。暴力不仅仅指对执法人员的身体直接实施打击,还包括对执法人员使用强力,使执法人员不能或者不敢正常执行职务。比如王五在民警执法时,抓住民警的手臂,导致民警无法正常使用警械,这就属于暴力行为。威胁则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相要挟,迫使执法人员放弃执行职务。比如赵六对正在检查店铺的工商人员说,如果继续检查就烧了他的家,这就是威胁行为。不过,暴力、威胁的程度要达到足以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才行,如果只是轻微的拉扯、推搡,没有达到阻碍执行职务的程度,可能就不构成此罪。
三、与合法抗辩的区分
在现实中,要把妨害执行职务罪和合法抗辩区分开来。有时候,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可能存在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当事人进行合理的抗辩是正当的。比如执法人员没有出示合法证件就要求检查,当事人有权拒绝并要求其出示证件,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妨害执行职务。但如果执法人员依法出示了证件,程序也合法,当事人还是无理取闹、阻碍执法,那就可能构成犯罪了。例如,某商场工作人员在消防人员依法检查消防设施时,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还对消防人员进行辱骂,这种行为就不能算是合法抗辩,很可能构成妨害执行职务罪。
四、证据的收集与认定
在认定妨害执行职务罪时,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很重要。执法人员一般会通过执法记录仪、现场证人证言、相关的视频监控等方式来收集证据。对于这些证据,要进行综合判断。比如现场有多个证人,他们的证言相互印证,并且有执法记录仪的视频作为佐证,那么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就比较强。但如果只有一个证人的证言,而且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那么证据的证明力就相对较弱。同时,证据的收集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否则可能会影响证据的效力。
认定妨害执行职务罪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多人共同实施妨害行为该如何认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存在一定瑕疵时又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争议。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面对这类法律问题时不再迷茫,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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