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她就是袁燕律师(执业证号:13413201511625514)。袁燕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件,尤其深耕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余件,且屡获殊荣,2019年、2025年获评宿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获评宿州市埇桥区“全区十佳律师”,2026年获评“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这些荣誉背后,是她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职业操守。
先来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委托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与对方当事人原系恋爱同居关系,交往期间委托人多次向对方大额转账,扣除对方已还款项后,对方尚欠委托人款项170000元。委托人主张该款项为借款,对方以双方系恋爱同居、存在共同生活与经营为由,否认借贷关系。一审法院以委托人未举证证明借贷合意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袁燕律师接手此案后,全面梳理双方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企业登记信息等全部证据,明确案涉转账金额、时间线,剥离恋爱同居期间日常经济往来与大额借款的界限,论证案涉款项远超同居日常支出,并非共同生活、经营所用。针对一审以“无借贷合意”驳回诉请的核心观点,律师重点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固定对方未否认借款事实的关键内容,结合对方二审自认“用钱时跟委托人说,委托人就转账”的表述,论证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二审中补充提交企业注销信息、款项来源证据,驳斥对方“共同经营”的抗辩,证明案涉公司未实际经营,双方无共同经营事实,进一步强化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袁燕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对方当事人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170000元,案件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均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委托人核心诉讼请求得以实现。
再看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因在自家院内种植罂粟6XX棵被查获,公诉机关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提起公诉。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已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袁燕律师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卷材料,重点核实被告人种植目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表现。发现被告人种植罂粟仅为观赏,无贩卖、牟利或制造毒品的主观目的,种植地点为封闭自家庭院,未造成任何实际社会危害;且被告人年事已高、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配合调查。
律师并未直接否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效力,而是以“认罪认罚基础上,结合全案情节可进一步从宽处理”为核心思路,既尊重被告人已签署的具结书,又重点论证本案存在超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考量的特殊从宽情节,避免被认定为反悔认罪认罚。紧扣法律规定,围绕“犯罪情节轻微”展开多维度论证,最终人民法院采纳袁燕律师的辩护意见,未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免予刑事处罚,彻底消除了刑事处罚对其晚年生活的影响。
袁燕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无愧于众多荣誉的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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