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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款被认作借款,200万本金能全额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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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7 · 124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隋常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9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171072511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502417946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隋常有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累计承办刑事案件数百起,其中多起涉案金额巨大,罪名复杂。曾取得不起诉,定罪免刑,重罪改轻罪等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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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资款和借款的性质认定常常引发争议。隋常有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就涉及这样的问题。原告梁某向被告绥中XX公司分三笔汇入200万元,被告宁某却称款项是投资款。最终,法院认定款项为借款,判决二被告偿还200万本金。这一案例对类似民间借贷纠纷具有参考价值。
投资款被认作借款,200万本金能全额追回吗?

资金往来的性质界定往往模糊不清,投资款与借款的区分就常常让人头疼。梁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扰。

当时,被告绥中XX公司因发展口罩生产项目急需资金,被告宁某作为公司经营者向梁某提出借款。梁某于XXXX年X月X日、X月X日分三笔共计向被告出借200万元,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被告公司账户。此后被告于XXXX年X月X日向梁某出具借款协议。然而,之后梁某多次催要,二被告均推托拒绝还款。这类民间借贷纠纷中款项性质认定的问题,隋常有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处理过不少。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200万元的性质究竟是投资款还是借款。被告宁某辩称不认识梁某,该款项是投资款而非借款。

隋常有律师所在的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他凭借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财政学专业的教育背景,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和商业逻辑有更敏锐的判断。他仔细梳理了相关证据,发现XXXX年X月X日,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明确确认了200万款项性质为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在这起案件中,二被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投资合意及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约定,且口罩项目最终未获审批。

最终,法院认为案涉款项应认定为借款,判决被告绥中XX公司、被告宁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梁某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

隋常有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同样注重书面协议的完整性。对于有类似处境的人来说,在资金往来时,一定要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清晰界定款项性质,保留好相关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清晰的书面协议和充分的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只要证据充分,即使遇到款项性质争议,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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