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委员会委员、承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名单中,有谢非非律师的名字。他还被聘为“木兰有约”燕赵巾帼法律宣讲团成员,且多次进入社区和单位进行《民法典》宣讲。
担任承德市律师协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让谢非非律师有更多机会接触到行业内各类法律问题和案例。这些经历与他在民商事领域的案件处理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所在的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也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执业平台。
在一起阶段性保证免责案件中,谢非非律师展现了他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某银行与被告A、B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被告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发放后,被告A、B逾期未还款,银行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被告C委托谢非非律师代理此案。谢非非律师围绕阶段性保证的免责条件、抵押权预告登记效力、开发商责任等展开核心抗辩。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且完成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原告A的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被告C的阶段性保证责任依法免除。最终判决被告A、B偿还原告A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原告A对案涉抵押房产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A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C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谢非非律师成功为开发商免除房贷连带还款责任,避免企业承担巨额代偿风险。在民间借贷等领域,谢非非律师同样能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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