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在人身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案件中,投保人投保了百万医疗险,投保数月后因肝相关疾病多次住院产生自费医疗开销,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64622.83元。然而,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内确诊相关病症、病症系酗酒引发属于免责范畴拒赔,一审法院采信保险公司观点,驳回投保人全部诉求。在此情况下,投保人委托白金玉律师介入二审上诉。白金玉律师执业于河北仲浩律师事务所,为法律硕士科班出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与非诉案件逾三百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上诉准备
接受委托后,白金玉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开始梳理全案证据。在办公室里,白金玉律师仔细查阅每一份资料,将保单、住院病历、拒赔通知书等关键材料整理出来。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白金玉律师聚焦到三大抗辩要点:一是保险公司无法举证投保时针对被保险人既往病史开展书面或线上健康询问,无权以未如实告知拒赔;二是等待期确诊病症与后续理赔的肝衰竭疾病病种、严重程度明显不同,保险公司单方扩大疾病关联性解释无法律依据;三是保险公司无法举证完整履行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
法庭辩论
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法庭上气氛紧张。白金玉律师站在代理席上,表情严肃,开始阐述自己的观点。白金玉律师首先指出,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没有对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进行有效的健康询问,却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这是不合理的。说着,白金玉律师从文件袋中拿出相关的证据材料,展示给法庭。保险公司律师则进行反驳,坚称自己已经履行了询问义务。
接着,白金玉律师针对等待期病症与理赔疾病的关联性进行辩论。白金玉律师详细对比了两种疾病的症状、严重程度等方面,强调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扩大疾病关联性的解释。保险公司律师试图从医学专业角度进行辩解,但白金玉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对案件的深入了解,一一进行了驳斥。
最后,白金玉律师提到保险公司未完整履行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白金玉律师指出,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但保险公司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据。此时,保险公司律师有些慌乱,试图寻找其他理由进行回应,但显得有些无力。法官在一旁认真倾听,不时记录着双方的观点。
案件结果
经过激烈的辩论,二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十日内全额赔付涉案保险金64622.83元,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案件终审胜诉。听到判决结果,投保人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而保险公司律师则低头收拾文件。白金玉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心准备,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执业过程中,白金玉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成就价值,责任铸就信任”的执业理念,在各类案件中都展现出了出色的办案能力。此次人身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案件的胜诉,再次证明了白金玉律师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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