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会陷入各种法律误区。比如在不动产登记方面,不少人认为只要提交了申请材料并完成缴费,登记机关就一定会按时办理过户手续,却忽略了登记机关可能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在合伙合同纠纷中,一些人容易混淆合伙纠纷与分包合同纠纷,错误地认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总包、分包企业追责。这些常见的法律误区,往往会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白金玉律师(执业证号:11302202010276894,河北仲浩律师事务所)从2020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各类诉讼与非诉案件逾三百件,在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下面来看他办理的几个典型案例。
在行政登记纠纷案中,委托人早年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完成税费缴纳并备齐过户资料后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却长期搁置,最终房屋被过户至第三方名下。白金玉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一系列证据收集工作。他仔细梳理全案多份民事裁判文书,从中查找与案件相关的线索;收集买卖合同,确认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整理缴费票据,证明委托人已足额完税;获取登记受理单据,明确登记受理的时间;查看档案查阅录像,了解登记机关的档案保管情况。通过这些动作,厘清了关键时间线,即登记受理日早于房产司法查封日期,受理时房屋无查封、权属限制等阻却过户事由。
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律师将这些证据进行整合,以证明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针对行政机关以缺失完税票据、房屋存在民事争议为由拒办过户的抗辩,律师举证证实委托人已全额完税,档案保管瑕疵不能归责当事人;行政机关无证据证明收到有效异议登记,无故中止登记无法律依据。庭审策略上,律师围绕房屋登记办法法定办理时限、不予登记需书面告知等法律要点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行政机关拒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诉讼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委托人胜诉。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提醒当事人留存受理回执、完税凭证、缴费单据等重要证据,同时也表明不动产登记机关无故搁置不作为属于行政违法。
另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以劳务欠款为由起诉两名被告,要求分包企业连带承担六万余元欠款。白金玉律师接受涉案分包企业委托后,核查双方合法签署分包合同,确认合同的有效性;查看合作劳务公司具备分包资质的证明材料,证明分包环节的合规性;收集工程款全额结清付款凭证和完税票据,证实款项已足额结算完毕。
在庭审中,律师重点答辩案涉纠纷系两名自然人内部合伙结算争议,原告并非分包企业直接聘用人员,双方无劳务合意;分包环节合规、款项已足额结算完毕,不存在违法分包情形,合伙账目纠纷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牵连我方委托人。同时协助法庭厘清合伙内部账目核算规则,区分合伙债权与分包商事法律关系。最终,法院认定欠款为自然人之间合伙结算纠纷,判令仅由合伙一方继承人承担付款2万余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要求分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全部诉求,我方委托人无任何给付责任。此案例提醒建筑企业合作分包前核验合作主体资质,留存相关资料,遇到纠纷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白金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为委托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他始终秉持“专业成就价值,责任铸就信任”的执业理念,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纠纷处理,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制定最优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以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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