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引发集体维权
兰XX等12人于2012年4月起陆续入职厦门某网络技术公司,担任营销、运营等岗位。公司与他们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然而,2025年9月15日,员工们发现公司未足额支付8月工资。次日,公司单方面发布降薪通知,自8月起降低岗位工资并取消绩效工资,且未进行任何协商。员工提出补发要求,公司未作回应。10月15日,公司发放9月工资时仍延续扣减行为,员工再次提出异议无果。于是,12名员工于10月24日依据《劳动合同法》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提起劳动仲裁,诉求包括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多项费用。
王俊杰律师接手此案后,精准锁定公司单方降薪的违法性,运用《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员工主张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他还仔细梳理工龄转移证据,为兰某某、郑某某争取到工龄连续计算。同时,利用年休假举证责任规则,为7名员工争取未休年假工资。
仲裁裁决员工胜诉
仲裁委经审理认定,公司单方降薪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12名员工2025年8-9月工资差额57196.8元、10月工资差额27418.06元,合计84614.86元。因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员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共计617036.79元。此外,公司未能举证年休假已休情况,需向7名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33553.03元。对于年终奖、育儿假工资、产假工资差额等请求,因年终奖属企业自主权范围、育儿假无申请记录、产假期间已领取生育津贴,相关请求不予支持。最终,员工们获得了工资差额、经济补偿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70余万元的赔偿。
律师解析维权要点
王俊杰律师表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规定至关重要。他凭借在劳动纠纷领域承办百余件案件的经验,能够精准锁定公司单方降薪的违法性,运用《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为员工争取权益。对于工龄转移问题,他通过仔细梳理证据,为部分员工争取到工龄连续计算,这需要对劳动法律有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年休假工资方面,他利用举证责任规则,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为员工争取到应得的赔偿。
普通人维权建议
当普通人遇到公司单方降薪等劳动纠纷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权途径。王俊杰律师专注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为劳动者提供全流程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劳动法律培训、仲裁诉讼代理等。凭借其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承办大量案件的经验,他能够为劳动者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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