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然而,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被告A和被告B就是如此,他们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十余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这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孟翔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处理过不少。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在涉案金额较大已远超刑事立案标准的情况下,被告是否有可宽宥情节,能否争取到缓刑,避免监禁刑罚。
孟翔律师所在的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他立即展开行动。孟翔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让他对这类案件有着深刻的理解。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时,协助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进行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了最核心的证据基础。接着,他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从轻处罚。本案中,被告有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而且,综合考量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适用缓刑也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翔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了“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
对于面临类似知识产权犯罪指控的当事人来说,孟翔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同样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情节的梳理。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律师,如实交代案情,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等。
这起案件表明,即使涉案金额较大,但只要存在可宽宥情节,通过专业律师的辩护,仍有可能争取到缓刑,避免监禁刑罚对家庭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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