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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离婚诉讼终判离,还追回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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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6 · 10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玉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201126476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9382121005
代表案例:4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警官学院本业,从事法律工作6年,有独特的刑事办案功底和专业水平。本人耐心细致,勤于思考,善于倾听,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客户解决问题、争取利益最大化是我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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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4年,赵女士经历两次离婚诉讼失败后,身心俱疲。这类婚姻家事纠纷,梁玉蓉律师处理过不少。
三次离婚诉讼终判离,还追回转移财产

赵女士与丈夫于2016年结婚,次年育有一女。婚后丈夫长期无业、沉迷游戏,不履行家庭责任,还骗取嫁妆款、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两人于2024年3月分居。此前赵女士两次起诉离婚都被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无奈之下委托梁玉蓉律师代理第三次离婚诉讼。梁玉蓉律师所在的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接手后,梁玉蓉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固定了丈夫怠于履行家庭义务、离婚敏感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证据。围绕离婚诉求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认定这五大核心焦点,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中,梁玉蓉充分举证质证、清晰阐述法律观点,全力维护赵女士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角度看,在离婚案件中,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以及财产的合理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像赵女士丈夫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没有证据固定,就很难在法律上得到认定。

最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准予赵女士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赵女士抚养,丈夫每月支付生活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双方各承担50%,丈夫依法享有探视权;夫妻共有住宅由双方六个月内共同出售,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平分,逾期可申请司法拍卖分割;丈夫名下摩托车归其个人所有,向赵女士支付车辆折价补偿款;认定丈夫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令其向赵女士支付转移财产的一半;驳回赵女士关于房租分摊、涉第三人债务诉讼请求

梁玉蓉律师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严谨细致,善于抓住关键证据,制定精准的诉讼策略。在她处理的罗X非法经营(笑气)案中,同样展现出专业的质证能力和挖掘从轻情节的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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