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乎自由的较量,在GX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案中展开。郭晨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不懈努力,实现了从实刑到缓刑的逆转。
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G某将两份Python代码结合封装,提供给客户获取t宝网上公开信息数据,非法获利225000元。侦查机关认为其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建议G某聘请律师,G某联系到郭晨阳律师和赵X律师。
辩护律师第一时间申请阅卷,通过查阅案卷和专业资料,得出初步结论:要么G某不构成犯罪,要么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律师对涉及本案的专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确定辩护策略时,律师撰写《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从立法角度指出本罪突破一般犯罪认知,G某仅为帮助犯,处罚存在片面化;对案涉软件是否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系统的程序提出疑问,认为软件只是获取公开数据,且相关代码在技术网站上可找到;指出本案部分证据存在瑕疵,如软件提取和鉴定时间早于立案时间,不符合程序提取的证据所作鉴定无效;还提及G某退赃、初犯、偶犯、坦白等影响量刑的情节。
检察官收到意见后,多次与辩护人沟通,最终坚持G某有罪,但在刑期上做出优惠,给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G某出于“落袋为安”的心态决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人尊重其意见。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辩护人通知G某退赃并做好缓刑前社区调查准备。庭审后,合议庭当庭宣判,G某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对于郭晨阳律师来说,虽本案当事人选择认罪认罚,但他认为仍存在适用无罪的空间,这是利益权衡下的妥协。类似高科技犯罪界定模糊,如何平衡刑事犯罪与技术开发的关系值得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案例为同类案件量刑提供了尺度,而本案的判决也为后续同类案件的缓刑争取提供了更多参考依据。郭晨阳律师以专业和责任,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探索,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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