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的一个建材市场,一家建材经营企业A正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企业A与被告A就建材采购签订了多份合同及补充协议,企业A依约完成了供货,总供货金额达数十万级别,但被告A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数万级别的货款一直拖着未付。由于双方在货款抵扣方式、结算及开票义务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被告A以未办理最终结算、原告未全额开票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这让企业A的资金流转陷入了困境,企业负责人心急如焚。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A辗转找到了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的杨国鹏律师。杨国鹏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至今已有14年法律实务经验。他始终秉持“深耕一线、精研实务”的理念,年均承办案件逾百件,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在民商刑交叉领域、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有着深厚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跨领域、高难度的复杂疑难案件。
接手案件后,杨国鹏律师深知要打赢这场官司,关键在于证据的梳理和法律的抗辩。他带领团队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发现被告A以未结算和未全额开票为由拒付货款的理由并不充分。于是,杨国鹏律师开始了艰苦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他收集了购销合同、补充协议、供货汇总表、材料收料凭证、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并将这些证据进行了精准的梳理和整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举证体系。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A依然坚持以未结算和未全额开票为由进行抗辩。杨国鹏律师沉着应对,他结合《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从合同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分、结算依据的认定等角度进行了专业的抗辩。他指出,开票义务属于附随义务,不得阻却付款这一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杨国鹏律师的抗辩意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材料收料凭证可作为月结算依据,结合付款记录足以认定未付金额,原告A的起诉可视为要求总结算的行为,被告A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判决支持原告A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A限期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这份判决书下来后,企业A的负责人对杨国鹏律师的专业能力赞不绝口。他说,杨律师真是太专业了,在他的帮助下,我们成功追回了拖欠的货款,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难题。”杨国鹏律师作为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他以“结果导向”为核心,融合“法律+商业”双重视角,为客户提供了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企业A能成功追回2000多万的拖欠货款,关键在于杨国鹏律师精准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法律抗辩。如果你遇到类似的买卖合同纠纷,可以这样做:
1.及时保存好合同、供货凭证、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
2.不要轻易与对方达成不利于自己的和解协议;
3.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为你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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