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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两案,律师助获148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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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5 · 121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帅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620201019684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988212693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办理过大量的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系柯桥区工会工作室的调解员调解过大量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等、曾长时间帮助我区行政复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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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推诿赔付、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等难题常让受害者家属陷入困境。两起交通事故案件中,行人因两车碰撞身亡、受害人因路面缺陷电动车侧翻死亡,王帅龙律师凭借丰富经验,为家属分别争取到83万余元和65万余元赔偿,让家属得到应有的补偿。
交通事故两案,律师助获148万赔偿

很多人以为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责任明确就能顺利拿到赔偿,其实并非如此。2023年5月18日,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肇事方主次责任明确,但保险公司却推诿赔付。死者家属不知如何维权,心急如焚。这时,他们找到了王帅龙律师(执业证号13306202010196844,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在交通事故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这些经验,王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找到了应对保险公司推诿的办法。

在行人因两车碰撞身亡案中,2023年5月18日,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导致路边行人死亡。经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被告一车辆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死者家属委托王帅龙律师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864225.49元。

案件难点在于,被告二提出“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等抗辩,保险公司A提出“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等抗辩,保险公司B提出“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

王帅龙律师根据以往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开始全面收集证据。他系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关键证据。他知道这些证据能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死者死因与交通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以及涉案车辆的保险投保情况。接着,他将这些零散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完整且无争议的证据链。比如,他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保险单结合,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把病历资料和医疗费发票对应,明确医疗费用的合理性。

在庭审策略上,王律师凭借经验预判到被告和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针对被告二的抗辩,他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主张其应按次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可其客观无法投保的事实,合理界定责任边界。针对保险公司A的抗辩,他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反驳无依据的费用核减主张。针对保险公司B的抗辩,他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剔除无依据的核减理由。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合理损失830725.49元。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该案例的独特价值在于,王律师通过全面收集证据和精准应对抗辩,为家属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体现了他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上的丰富经验。

在路面缺陷致电动车侧翻死亡案中,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养护规范标准,该路段管理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事发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案件难点在于“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被告提出“无法证明事故与路面缺陷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等抗辩。

王帅龙律师根据以往经验,和石XX律师一起全面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尸体鉴定意见书、医疗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他们重点核实事发路段路面高差数据、被告的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路面缺陷客观存在且超出规范标准。接着,他们把这些证据进行整合,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与现场勘查笔录结合,证明路面缺陷的存在;把尸体鉴定意见书与医疗费发票结合,明确受害人的伤亡情况和医疗费用。

在庭审中,面对被告的抗辩,王律师凭借经验进行回应。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作为道路管理养护单位,负有及时修复路面损毁、设置警示标志的法定义务。结合现场勘查数据,论证路面不平整已构成安全隐患,与受害人侧翻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他认可受害人在视线良好路段未充分减速存在一定过错,但不能免除被告的核心赔偿责任,最终促成法院认定责任分担比例。

法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合理损失。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此案例中,王律师通过法律论证和应对抗辩,为家属争取到了赔偿,再次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经验的价值

这两起交通事故案件,共同的法律逻辑是都需要通过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的划分。王帅龙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丰富的执业经验使得他能比普通律师更快地识别关键证据。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他知道哪些证据是关键的,如何收集和整理这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他能凭借经验预判对方的抗辩,并准备好应对策略。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乱,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委托像王帅龙律师这样有经验的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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