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保险合同签了,理赔却不一定能成,建筑工程合同有纠纷很难维权,工伤停保就拿不到待遇。然而魏宪合律师从2010年开始执业,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他用经验告诉大家,这些困局并非无解。
当冯某因保险理赔问题陷入困境,建筑公司为工程款发愁,口腔门诊部为职工工伤待遇着急时,他们都找到了魏宪合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1010555935,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律师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迅速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在保险合同纠纷中,魏宪合律师代理冯某。保险公司以冯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魏律师根据以往办理保险案件的经验,知道保险公司需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于是他仔细研究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发现保险公司未能证明这一点。而且冯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这个案例体现了魏律师在保险案件中对证据和法律规定的精准把握,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能迅速抓住关键。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xx公司与XXX司签订分包协议,完成施工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合同无效,xx公司已知挂靠事实应向挂靠人主张权利。魏宪合律师凭借处理大量建设工程纠纷的经验,指导xx公司收集证据。首先,让xx公司提交《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外经贸大楼外架结算单》,证明合同关系和工程款金额。其次,二审期间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在庭审中,魏律师预判到XXX司可能会对证据进行反驳,提前准备了应对策略。他指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这一案例展现了魏律师在建设工程纠纷中搭建证据链和庭审策略的能力,经验使他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在劳动工伤行政诉讼中,原告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魏宪合律师根据多年处理劳动工伤案件的经验,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他指出原告已足额缴纳当月保费,停保操作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持续有效。庭审中,针对两被告的职权依据、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进行系统性质证与辩论。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两被告的决定,责令重新处理。这体现了魏律师在劳动工伤案件中对法律规定和业务规则的熟悉,经验让他能准确抓住关键问题。
经验的价值
这三个案例共同体现了魏宪合律师丰富经验的价值。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他都能凭借多年执业经验,快速识别关键证据,预判对方的抗辩理由,并设计出高效的证据链。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要轻易放弃,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魏律师从2010年开始执业,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这些经验使他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能够比普通律师更准确地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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