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XX自己一次又一次的错误选择,将自己推向了一个几乎绝望的深渊。他曾有贩卖毒品犯罪前科,还是诈骗罪累犯,此次更是一人触犯三项罪名,面临着极为不利的量刑局面。在这个关键时刻,他找到了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的陈良明律师,希望能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陈良明律师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余件,其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毒品、经济犯罪、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同时在民商事及企业法律顾问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主任,身兼龙岩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等多项职务,被评为首批福建省刑事专业律师。
俞XX的案情十分复杂。他三次非法偷越国境往返中缅边境,违反了国境管理法规;偷渡至缅甸多家诈骗园区,参与投资理财、赌博类电信网络诈骗,累计非法获利1.8万元;还因微信口角纠纷,与对方人员相约酒吧门口聚众斗殴,期间抛掷锥桶,两次捡拾现场遗留棒球棍冲向对方人群,引发双方多人持械互殴。公诉机关指控俞XX三罪成立,且明确其具备累犯、前科两大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建议法院从严从重判处刑罚。
面对这样棘手的案件,陈良明律师凭借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迅速制定了务实的办案思路。首先,他客观正视不利定罪事实,结合现场完整监控视频、全部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他知道俞XX参与斗殴、偷渡、境外诈骗的客观事实证据确凿,公诉机关定罪证据扎实。于是,他放弃脱离证据的无罪辩护、罪名抗辩,把全部辩护重心放在量刑从轻、纠正同案量刑失衡上。
在庭审中,陈良明律师重点向合议庭厘清关键细节。他指出案涉棒球棍均为斗殴对方人员自行随车携带,并非当事人一方提前准备;俞XX系冲突过程中临时就地取材,无事前预谋持械斗殴的主观故意,且捡拾棒球棍后未实际击打他人、未造成对方人员人身重伤后果,主观恶性、行为危害性远低于主动备械斗殴人员,请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曾经办理众多刑事案件的经历让他深知这些细节对于量刑的重要性。
同时,陈良明律师还提交同案生效判决,指出本案同案不同判的量刑瑕疵。本案属于同一场聚众斗殴事件,同案其他参与者存在主动抛掷啤酒瓶、率先激化矛盾等行为,但法院均未认定该部分人员持械斗殴。他当庭提交同案已生效判决书,明确指出同案人员危害行为相当却量刑尺度不一,不应单独拔高本案当事人量刑标准,请求法庭统一裁判尺度,平衡全案量刑。
此外,陈良明律师还穷尽全部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全方位争取量刑优待。他逐条梳理本案全部从轻量刑要点并提交法庭书面辩护词:俞XX两罪成立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全程自愿认罪认罚;电信诈骗环节属于从犯,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斗殴案发后第一时间主动报警,防止冲突进一步升级;此前偷越国境已缴纳行政罚款,该款项可依法抵扣本案刑事罚金;同时当事人主动退赃退赔、悔罪态度良好,请求法庭综合全部情节大幅从轻量刑。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家属代为全额退缴全部1.8万元违法所得,同时抵扣偷越国境已缴纳的行政罚款,足额补齐剩余罚金。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陈良明律师绝大部分辩护意见,充分考量全案从轻情节,数罪并罚下对当事人从轻量刑,最终判决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3000元,相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及同类三罪累犯案件基准刑期,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显著的刑期降低。
陈良明律师一直秉持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通过精细化量刑辩护,成功抵消部分从重情节影响,避免当事人被顶格重判,守住了当事人的刑期底线;针对性比对同案判例,纠正一审阶段潜在的量刑尺度偏差,维护了司法公平;精准务实辩护,所有辩护观点均有证据、判例与法律条文支撑,让辩护意见全部被法庭采信;深挖隐形从轻情节,全方位为当事人争取合法量刑福利。他用专业和敬业,为俞XX带来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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