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发生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X将宿迁某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封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柜子货款17000元,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实则背后关系错综复杂。
封某某租用沭阳XX成立宿迁某某公司做生意,而丁XX租用沭阳百盟物流园商铺三楼做装修生意。丁XX与封某某约定,由丁XX负责购买安装二楼柜子、门窗,价款45000元,封某某转账给丁XX2500元,余款20000元,丁某让封某某转给王X某。之后,丁XX联系王X某,从王X某那里购买柜子,安装在一楼、二楼、三楼,共37000元。由于封某某已转给王X某20000元,尚欠17000元,王X联系丁某未得到付款后,便起诉了宿迁某某公司和封某某。庭审时,还追加了第三人丁XX。
这起案件对于被告宿迁某某公司和封某某来说,形势十分严峻。一旦败诉,他们将承担17000元的付款责任。在这关键时刻,他们找到了江苏华脉律师事务所的周芙蓉律师。
周芙蓉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十余年一线法律实务经验,是兼具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与专职执业律师资质的复合型专业法律人才。她执业十二年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深耕于婚姻、民间借贷,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侵权类纠纷、刑事案子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周芙蓉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快确定了关键的办案方向。她让被告当事人收集租赁合同,以此证明被告公司的经营场所租赁情况;收集转账记录,清晰呈现资金的流向;收集与丁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以证明原告是与第三人丁某发生的买卖关系,被告并非合同相对方。曾经在法院专职调解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对于案件的走向至关重要。
本案经过三次开庭,周芙蓉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凭借严谨专业的办案态度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向法庭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1322民初1173号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周芙蓉律师始终秉持“诚信执业,仗义执言,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被告摆脱了付款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再一次证明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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