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遗嘱后是可以撤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比如遗嘱中将房产留给甲,但之后遗嘱人将该房产出售,这就可视为对涉及该房产遗嘱内容的撤回。
此外,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人重新设立了一份新遗嘱,且新遗嘱与之前遗嘱内容冲突,那么之前的遗嘱就部分或全部被撤销,以新遗嘱为准。所以,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基于自身意愿和情况变化,有权撤销或变更已设立的遗嘱。
二、设立后的遗嘱能通过什么方式撤销
根据《民法典》规定,撤销设立后的遗嘱有以下方式:
一是以立新遗嘱的方式撤销原遗嘱,遗嘱人可以立新遗嘱表明撤销原遗嘱意思,若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二是明示撤销,遗嘱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撤销原遗嘱,该书面需由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三是通过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需注意,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各类遗嘱在撤销问题上遵循统一规则。
三、已设立的遗嘱可通过法律手段变更吗
已设立的遗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变更。遗嘱人有权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若遗嘱是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遗嘱人可立新遗嘱表明变更之前遗嘱内容,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若原遗嘱是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再次办理公证遗嘱来变更之前的公证遗嘱,现在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不过变更遗嘱需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变更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新遗嘱形式要符合《民法典》规定,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当我们了解到设立遗嘱后是可以撤销的这一关键信息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销遗嘱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和手续呢?一般来说,重新订立遗嘱、进行公证撤销等都是常见方式,但具体要求因情况而异。另外,若遗嘱撤销后又想恢复,又该如何操作呢?这些都是在处理遗嘱撤销问题时可能遇到的情况。如果您对遗嘱撤销的具体流程、手续以及恢复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