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里,当事人一旦被指控犯罪,往往面临着失去自由以及名誉受损等危害。本案中,被告人石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9月16日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9月15日被法院取保候审。此时,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的柯枭冰律师介入此案,柯律师已有5年执业年限。
在案件侦查阶段,柯枭冰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案件实战经验,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柯律师曾处理过百余起刑事案件,这种大量的实战积淀让他在面对此类案件时,能够迅速梳理证据。他协助石XX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比如石XX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相关证据,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基础。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认为石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柯枭冰律师作为律所刑事业务部副主任,有着丰富的团队管理和案件研讨经验。他组织团队对案件进行深入研讨,提出石X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获利较少,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等辩护意见。同时,柯律师强调石XX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的从轻处罚情节。
在法院审判阶段,柯枭冰律师在庭审中再次阐述上述辩护观点,并着重提出石XX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柯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案件分析,为石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XX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采纳了柯枭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石X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柯枭冰律师凭借专业扎实的法律功底、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收获了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众多当事人在案件办结后,专程送来锦旗与感谢信,称赞其“专业过硬、辩护有力、诚信尽责”,他也成为当事人口中“值得托付的刑事律师”,在南通本地刑事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极佳的口碑与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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