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XX市,原告田XX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XXXX年X月X日XX时XX分,被告陈XX驾驶小型轿车转弯时与田XX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碰撞,导致田XX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认定,陈XX承担主要责任,田XX承担次要责任。这场事故给田XX带来了身体伤痛和经济损失,若不能妥善解决赔偿问题,将对其生活造成极大影响。此时,田XX委托了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自2020年执业至今的薛怡雯律师为其维权。
案件立案后,进入审理环节。薛怡雯律师凭借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防范的经验,仔细梳理事故经过和责任认定。她明确指出被告陈XX驾驶车辆转弯时未确保安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她对事故车辆的保险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确定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为后续索赔奠定基础。
在损失认定阶段,薛怡雯律师展现出专业素养。她依据原告田XX的实际情况,详细计算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和鉴定费等。她曾连续5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参与过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劳动人事等工作,这种经验使她在处理赔偿计算时严谨细致,确保各项赔偿项目合理合法。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提出了答辩意见。薛怡雯律师针对保险公司的观点进行有力反驳。她曾作为合规管理咨询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广州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法律服务项目,这使她在应对保险公司的抗辩时,能够从法律合规的角度进行精准回应。她强调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根据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及事故责任比例予以赔偿。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XX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田XX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XXXX元(已扣除垫付的XXXXX元),并驳回原告田XX的其他诉讼请求。薛怡雯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赔偿。薛怡雯律师还是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曾受邀参与普宁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举办的“普法大讲堂”活动并作为主讲人授课,在当地法律界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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