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4日,李XX在西藏康马县的工地为平地机加油时不慎摔伤,因初期伤情不明显,3天后才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侧多根肋骨骨折。市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但建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以“缺乏直接目击证人及现场记录”为由撤销了工伤认定。李XX陷入了维权困境,此时他委托了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律师等人提起上诉。
2020年开始执业的卓玛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在西藏日喀则地区深耕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尤为专精刑事案件。作为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她秉持“诚信、专业、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积极投入到案件办理中。
在二审中,卓玛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策略。首先是证据补强方面,卓玛律师提交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以此证明建筑公司知晓并认可工伤事实。同时,指出证人杨XX(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亲属)的一审证言存在矛盾,其客观性存疑。她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凭借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精准地找到了证据的突破口。
在法律适用上,卓玛律师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主张建筑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李XX受伤非因工作原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一法律依据的准确运用,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卓玛律师还进行了事实论证。她结合医学常识及务工人员实际情况,说明李XX因内伤延后就医的合理性。并且强调仲裁裁决已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程序合法。通过这些全面而细致的分析,让法院能够更清晰地了解案件的全貌。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卓玛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筑公司未完成举证义务。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建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卓玛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担当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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