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原本与嘉兴市秀洲区某羊毛衫加工场有着正常的加工合作关系,在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间,将羊毛衫配件交给对方加工成衣。然而,合作结束后却出现了问题,经过核对发现自己多支付了16635元加工费给对方。虽有被告出具的《欠条》,但后续被告既不与自己继续交易,也不返还这笔款项,多次催讨无果后,李XX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他找到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寻求帮助。
俞国锋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毕业。成为专职律师后,他认真负责,以让当事人满意为目标。他还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曾荣获多项荣誉,如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在民商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在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方面尤为专精。
俞国锋律师接受李XX的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本案的关键在于那份被告亲笔出具的《欠条》,上面清晰地载明了欠款金额和事由,这成为了整个案件的核心证据。
面对被告失联的棘手情况,俞国锋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策略。首先,他向法庭提交《欠条》原件,证明被告确认欠款16635元的事实,并向法庭说明双方曾有口头约定后续交易时抵扣,但被告此后未再与原告发生任何交易,所以抵扣条件未成就,被告应当返还该笔款项。
其次,由于被告无法以常规方式送达,俞国锋律师果断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保证了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推进。
再者,俞律师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损失,以此弥补客户资金被占用的损失。
最后,考虑到被告失联导致需公告送达,俞律师同步主张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为客户减轻了维权成本。
在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加工合同关系明确,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确认应返还原告多支付的加工费16635元,被告应在原告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予以返还。现未见被告付款或抵扣之相关证据,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预支加工费16635元的诉请予以支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预支的加工费16635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16635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同时,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了全面胜诉。
俞国锋律师凭借其在债权债务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李XX解决了难题,也再次证明了他在该领域的深耕取得了显著成效。他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注重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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